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举办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2〕73号)精神, 现将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网络系统管理”(高职组)技能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福建中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竞赛事项
竞赛地点: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二号教学楼
竞赛时间:2023年4月15日9:00—21:00
三、报到事项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4月14日14:00—16:00
报到地点:麗枫酒店(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与石铜路交口西北角)
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自理。
(二)领队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4日16:00—17:00
地点: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院)1号教学楼2楼中厅电信系会议室。
四、竞赛日程
本赛项竞赛规程详见附件1。
五、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河北省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高职高专职业本科类学 生。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本赛项高职组一等奖的选手,不 允许参赛。
参赛队要求:本赛项为个人赛,每所学校可报不多于2个参赛队 (报名多于1队,须标注组队排序),不得跨校组队。每支参赛队由1 名选手和1名指导教师组成(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任教师)。各学校选派的代表队均由选手、指导老师及领队组成,指导老师不可兼任领队。
六、比赛内容和奖励办法
比赛内容:涉及系统服务(Linux环境和Windows环境)模块、网络构建模块2个模块,对竞赛现场环境中部署的网络服务项目进行分析、设计、连接、配置、调试和排障;对网络中的服务器和客户端进行相应配置,实现全网的互联互通,并保障网络安全。
奖励办法详见赛项规程(附件1)。
七、参赛守则
(一)严格遵守技能竞赛规则、技能竞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二)参赛选手须按竞赛的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等候,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场地,须佩带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及身份证,着装应符合相关项目的比赛要求。
(四)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书籍、参考资料,比赛期间如发现选手携带通讯工具或违禁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
(五)竞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窥、暗示,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六)竞赛完成后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七)到达竞赛结束时间,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
(八)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竞赛用仪器设备。
(九)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赛组委会正式提出。赛项裁判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八、参赛须知
(一)比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加,参赛队不得跨校组队,每所院校可报不多于2个参赛队, 每队1名学生和1名指导教师组成。
(二)参赛院校请于2023年4月1日17:00前登录“河北省学生技能大赛管理平台”(网址http://hbszjs.hebtu.edu.cn/jnds)进行 报名。并同时将学生参赛基本信息回执表和选手电子照片表发到573863269@qq.com邮箱(两个表放到一个文件夹,且以“学校名称+ 网络系统管理”命名,网上报名信息需与发邮箱信息保持一致),盖学院章报到时交至大赛组委会。 各队须认真核实好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 一致)。此信息将作为赛场竞赛安排、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的依据。信 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如因学校上报信息不准,学校自行承担其带来 的一切后果。
(三)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比赛,无上述证件者不得参赛。参赛选手住宿必须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未携带身份证的人员不能入住宾馆。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领队及指导教师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报到时需提交纸质版保险证明)。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九、联系方式
报名处: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手 机:17801152558
E-mail: 573863269@qq.com
大赛QQ群号:497745207
附件:
1.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系统管理(高职组)”赛项竞赛规程
2.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系统管理(高职组)”大赛参赛基本信息回执表
3.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系统管理(高职组)”大赛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