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土建职教〔2023〕17号
关于举办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
建筑设备安装与调控(给排水)(中职组)赛项的通知
各有关参赛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下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2〕73号)精神,现将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建筑设备安装与调控(给排水)(中职组)赛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土木建筑职业教育集团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协办单位:河北新奔腾软件有限公司
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比赛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3日。请于6月12日下午14:00前至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报到,务必携带参赛选手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生证明、比赛期间内意外保险等材料。
(二)比赛地点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石家庄市东岗路31号)。乘车路线:6路、快6、33路、49路、12路、79路、73路、43路、52路、56路省医大一院站下车。
(三)食宿
各代表队可依各自情况,自行联系。
推荐地点:
1、石家庄如家快捷酒店(石家庄裕华区翟营南大街482号)与河北城乡建设学校隔街相望。
地址:石家庄裕华区翟营南大街482号,联系电话:0311-81585088。
2、石家庄驿家365连锁酒店(石家庄裕华区翟营南大街43号),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南行约1公里。
地址:石家庄裕华区翟营南大街43号。
三、比赛内容与规程
比赛内容及规程详见《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建筑设备安装与调控(给排水)(中职组)赛项规程》。
四、参赛须知
(一)参赛对象与组队:
参赛对象:参赛选手必须是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且年龄限制在21周岁(截止到2023年6月11日)以下。不符合参赛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组队要求: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每所学校限报2支参赛队,每支代表队由2名学生组成,且不得跨校组队。参赛队指导教师需为本校专职教师,每队限报两名指导教师。领队须由学校中层干部或校级领导担任。
(二)参赛守则
1、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和赛场纪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2、按竞赛的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等候,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场地,须佩带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及身份证,着装应符合比赛要求。
4、参赛选手在候场及比赛期间,均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书籍、电子存储设备、参考资料,比赛期间如发现选手携带上述物品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
5、竞赛结束信号发出,立即停止答题,根据场内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赛场及附近逗留。
6、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竞赛用的仪器设备。
7、如对评委或评审过程有异议,应在24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赛执委会正式提出。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
参赛校须于2023年6月2日17点前在河北省学生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hbszjs.hebtu.edu.cn/jnds上完成报名。
各队须认真核实好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此信息将作为赛场考务安排、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的依据。信息一旦上报,不得更改。如因学校上报信息不准,学校自行承担其带来的一切后果。
3. 证件、材料要求
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比赛,无上述证件者不得参赛。参赛选手住宿必须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未携带身份证的人员不能入住宾馆。
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领队及指导教师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六、筹备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尚 敏(0311-85251733、13932139339)
肖博文(0311-85251158、17743867659)
附件: 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建筑设备安装与调试(给排水)(中职组)赛项规程
河北省土木建筑职业教育集团
202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