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项通知
关于举办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动物疫病检疫检验赛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 14:50:16    发布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举办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动物疫病检疫检验赛项的通知

 

各有关参赛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冀教职成函〔2024〕2 号)、《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方案》(冀教职成函〔2022〕72 号)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4〕54 号)要求,现将 2025 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动物疫病检疫检验赛项(高职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现代畜牧业职业教育集团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安排

比赛时间:2024年12月13-15日

比赛地点: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

报到时间:2024年12月13日12:00前

报到地点:丽枫酒店(沧州开元大道荣盛广场店)

酒店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开元大道香堤荣府S12号商业楼一层

四、比赛内容与规程

比赛内容:动物疫病检疫检验赛项竞赛

比赛规程:详见附件1

五、参赛对象与组队要求

参赛对象:河北省高等学校在籍高职高专类学生

组队要求:由各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各校限报1队参赛。每校领队1名,每队参赛选手2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不得兼任领队。

六、参赛守则

1.严格遵守技能竞赛规则、技能竞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2.参赛选手须按各相关项目竞赛的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等候,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场地,须佩带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及身份证,着装应符合相关项目的比赛要求。

4.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书籍、参考资料,比赛期间如发现选手携带通讯工具或违禁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

5.竞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窥、暗示,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6.竞赛完成后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7.到达竞赛结束时间,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

8.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竞赛用的仪器设备。

9.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在本场竞赛结束后半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赛执委会正式提出。

七、参赛须知

1.比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每所院校限报1个参赛队, 每队2名学生,1名领队及2名指导教师组成。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学生证和身份证)后确定。

2.参赛院校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登录“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指导教师和学生参赛信息。

大赛官方网站为:http://hbszjs.hebtu.edu.cn/jnds/

各队须认真核实好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此信息将作为赛场考务安排、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的依据。信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如因学校上报信息不准,学校自行承担其带来的一切后果。

3.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比赛,无上述证件者不得参赛。参赛选手住宿必须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未携带身份证的人员不能入住宾馆。

5.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领队及指导教师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6.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食宿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静18330179612,苏恺18632059328

E-mail: 41063973@qq.com         

 

附件:

附件1-- 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动物疫病检疫检验”赛项(高职组)竞赛规程

附件2--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动物疫病检疫检验”赛项(高职组)基本信息回执表

附件3--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动物疫病检疫检验”赛项(高职组)选手电子照片表

附件4  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动物疫病检疫检验”赛项(高职组)选手白大褂统计表

 

 

 

河北省现代畜牧业职业教育集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