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项通知
关于举办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药品生产赛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16:40:59    发布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各参赛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4〕54号)要求,现将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药品生产赛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参赛报到

报到时间:2024年12月7日9:00-12:00

报到地点:石家庄高新假日酒店(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高新区天山南大街532号)。

住宿地点:石家庄高新假日酒店

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二)比赛日程

比赛地点: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方兴路88号)

比赛时间:2024年12月7日下午

12月8日全天

具体竞赛安排根据实际情况会有所调整。

二、比赛内容与规程

本次大赛内容为药品生产,比赛具体规程详见附件1。

三、参赛对象与组队要求

(一)以院校为单位参赛,比赛为团体赛,每个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每个院校可报名1名领队、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同一学校最多可报两支队伍参赛,以河北省教育厅批复结果为准。

(二)参赛选手为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三)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因故更换参赛选手或指导教师,须由学校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四、参赛守则

(一)严格遵守技能竞赛规则、技能竞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二)参赛选手须按竞赛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等候,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场地,须佩带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及身份证,着装应符合项目的比赛要求。

(四)比赛期间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书籍、参考资料,如发现选手携带通讯工具或违禁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

(五)竞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窥、暗示,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六)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竞赛用的仪器设备。

(七)到达竞赛结束时间,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

(八)竞赛完成后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九)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在比赛结束1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赛执委会正式提出。

五、参赛须知

(一)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按参赛队伍数量确定。一等奖占参赛队伍数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具体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整数,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二)此次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121,有意参赛的院校请在报名截止日前登录“河北省学生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hbszjs.hebtu.edu.cn/jnds/)进行网上报名。

(三)请参赛选手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选手报到时提交复印件。参赛学生服装上不得出现学校名称、考生姓名等泄露身份的标识。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选手报到时需提供保险单纸质版文件。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乐,手机:13833123773

附件1: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药品生产赛项规程

附件2: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药品生产赛项样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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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