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项通知
关于举办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高职组“化学实验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16:48:44    发布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参赛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454号〕要求现将河北省职业院校化学实验技术”(高职组)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赛项说明

会议时间:20241125上午9:00

会议形式:腾讯会议

会议号:249-116-057

会议二维码:

 化学实验技术.png

(二)参赛报到

报到时间:202412049:00-15:00

报到地点:石家庄高新假日酒店(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南大街532号)

住宿地点:石家庄高新假日酒店

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三)竞赛日程

地点: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方兴路88号)

时间:2024年12041600-17:00,领队会,参观实操比赛场地

2024年1205分组竞赛

二、比赛内容与规程

本次大赛技能测试部分占总成绩的100%,竞赛规程和样详见附件1、2

三、参赛对象与组队要求

(一)以院校为单位参赛,比赛为师生团体赛,每个参赛队由1名领队、1名教师选手1学生选手组成,同一学校可报1-2只队伍参赛最终参赛队伍以教育厅最终批复通知为准

(二)参赛学生须为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职业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资格以报名时所具有的在校学籍为准参赛学生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内;参赛教师须为职业院校教龄2年以上(含)的在职教师(报到时,参赛教师应提交学校开具的在校任教经历证明,并盖学校公章)。

(三)参赛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因故更换参赛选手,须由学校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四、参赛守则

(一)严格遵守技能竞赛规则、技能竞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二)参赛选手须按竞赛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等候,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场地,须佩带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及身份证,着装应符合项目的比赛要求。

(四)比赛期间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书籍、参考资料,如发现选手携带通讯工具或违禁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

(五)竞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窥、暗示,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六)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竞赛用的仪器设备。

(七)到达竞赛结束时间,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

(八)竞赛完成后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九)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在比赛结束2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赛执委会正式提出。

五、参赛须知

(一)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按参赛选手数量确定。一等奖占参赛总人数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具体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整数,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二)此次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1126,有意参赛的院校请在报名截止日前登录“河北省学生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hbszjs.hebtu.edu.cn/jnds/”进行网上报名,并 “参赛信息回执表”(附件3,若报名两请分别填表)发到联系人邮箱。

(三)赛项说明会报名截止日为11月24日有意参赛的院校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填写“说明会回执表”(附件4)发到联系人邮箱。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领队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五)参赛选手报到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提交意外伤害险复印件给会务组留存备查。检录时证件不全及信息不正确的参赛选手将不允许参赛。参赛学生需统一着装,但不允许在服装上出现学校名称、考生姓名等泄露身份的标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凡英,电话:0311-85110170     17736092582

邮箱:1023493211@qq.com

附件1:竞赛规程

附件2竞赛样

附件3:参赛信息回执表

附件4说明会回执表

 

河北省化工医药职业教育集团

202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