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参赛单位:
根据《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方案》(冀教职成[2019]24号)文件要求,和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 2021年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冀教职成【2020】46号)精神,现将 2021年河北省职业院校(高职)航空服务技能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
河北省教育厅
二、主办单位
河北省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
三、承办单位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通软创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大赛宗旨
以赛促学共成长,以赛促教共提升。
五、大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2—14日
地点: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廊坊开发区大学城二期)
大赛说明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赛对象
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学生。
七、奖项设置
获奖奖项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获得一等奖的参赛团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大赛内容与规则
具体见《2021年河北省职业院校(高职)航空服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
九、疫情防控须知
1.为确保选拔赛安全顺利举办,请各参赛单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疫情防控管理。10月12日报到时参赛队指导教师及学生应持3天内“新冠”核酸检测证明、河北健康绿码。确保近期没有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赛。
2.请各参赛代表队及所有参加大赛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报到、参赛。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进入密闭会场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参赛过程中身体状况异常的,大赛组委会将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疾控医疗专家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并提出专业评估建议。
十、报名须知
1.比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每所院校限报2支代表队,须为本院校专职在校师生,每只代表队不超过9人(其中领队1名、指导教师2名、参赛选手6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再进行更换。
2.各院校须在9月30日12:00前在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平台上完成报名,并将报名信息回执表(见附件)发送到1532660742@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学院报名信息回执表。
3.报名结束后,如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相关学校至少在开赛前7个工作日出具书面说明,提出名单更换申请,经大赛组委会核准后予以更换;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可进行缺员比赛,缺席选手成绩按0分计入团体成绩。
4.参赛选手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比赛。无上述证件者不得参赛。
5.联系方式
张 倩:13473680555 黄 怡:19131632391
大赛联络QQ群:766313054
(注:加入大赛联络QQ群,获取报名资料及大赛最新信息。)
附件:1.2021年河北省职业院校(高职)航空服务技能赛项规程
2.2021年河北省职业院校(高职)航空服务技能赛项回执表
河北省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