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项规程
2024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现代企业云数字服务赛项规程
发布时间:2024-05-06 11:33:57    发布人: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举办2024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现代企业云数字服务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现代企业云数字服务

赛项组别:高职学生组

二、竞赛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落实职业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年)》等文件要求,聚焦产业数字化转型财会人才需求,对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国家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有关标准为依据,以提升职业院校师生技术技能水平、培育工匠精神为宗旨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强调学生综合素养全面发展,积极推动财会人才数字化转型。以大赛为引领,培养一大批强专业、精数据、懂业务、擅分析、会工具、能决策、守道德、有素养的新时代数智化财会人才,检验和展示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和学生数智化财务新技能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推进“三教改革”:增强企业参与专业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互动推动职业教育提档升级;深入探索新时代高素质高层次技术技能型财会人才培养模式,拓展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通道,提升就业创业本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通过大赛促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创融汇,加快数字化赋能职业教育步伐,实现“以赛促教促学、以赛促建促改”的目标。

三、竞赛内容

本赛项以一家制造企业为案例背景,采用团队赛模式,每位选手独立完成竞赛题目,通过竞赛平台完成相关信息化业务处理。每人满分100分,团队竞赛成绩总分300分。

竞赛内容包含:

 1.基础档案维护

在会计信息系统中维护财务档案、业务档案,进行业务系统期初数据维护、财务系统期初数据维护,并完成业财期初数据对账。

2.业财税资融合业务处理

(1)业财税资业务处理

①销售与应收业务处理:整理审核销售业务原始票据并判断合规性,确定销售业务类型,在会计信息系统中完成销售与应收业务处理,并智能生成凭证。

②采购与应付业务处理:整理审核采购业务原始票据并判断合规性,确定采购业务类型,在会计信息系统中完成采购与应付业务处理,并智能生成凭证。

③费用业务处理:根据企业费用管控要求,确定费用类别,在会计信息化系统中完成费用借款及报销业务处理,并智能生成业务凭证。

(2)核算业务处理

在会计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关账务处理,包括:货币资金、无形资产、金融工具、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收入、费用、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损益和应交税费等。

(3)成本核算及成本管理

根据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和企业生产业务要求,进行材料成本核算、委外产品核算、产品成本核算,废品损失计算等。了解企业产品成本情况、对成本报表进行分析,为企业成本控制决策提供支持。

(4)税务业务处理

在会计信息系统中,进行增值税发票开具、进项税发票真伪验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财产和行为税费申报、个税及社保申报、所得税优惠计算、所得税申报以及税费风险预警与风险管控等。

(5)其他业务处理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处理、薪资处理等。

3.财务报表编制

(1)报表编制准备

期末完成凭证的审核、记账、结转损益及完成各模块月末结账。

(2)报表编制

完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三)竞赛时长

竞赛总时长180分钟。

四、竞赛方式

(一)本赛项为团体赛。竞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院校相同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超过1支。

(二)每支参赛队参赛选手3名,每队上报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三)为保证公平公正,环节的座位抽签决定,均在赛前入场时通过抽签确定并加密。

五、竞赛流程

 

 

时间

流程

内容

备注

赛前

赛前一天报到

(全天)

参赛队报到

参赛队报到

14:00-15:00

参赛队熟悉场地

15:30-16:00

领队说明会

16:30-17:30

赛中

全天

竞赛开幕式

竞赛开幕式

08:00-08:30

竞赛

现代企业云数字服务竞赛

08:30-09:00

抽签入场

09:00-12:00

赛后

成绩核算

成绩核算

12:00-14:00

成绩公示

14:30-15:30

注:实际时间以赛区现场进度为准。

六、竞赛赛卷

本赛项竞赛试题采用题库方式,提前免费开放训练平台。正式竞赛赛题在比赛前由专家抽取确定。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参赛选手须为高职院校(含高职本科)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报名要求。每个参赛选手由学校自行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三)赛前准备。凡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等均需按照赛项组委会要求准时到达赛项举办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四)比赛用计算机只允许安装规定的相关软件,现场为各代表队统一提供用品用具及相关资料。

(五)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随意离开赛场。不允许出现以他人口令执行系统操作等情况。参赛选手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通讯设备和与比赛无关的电子设备。

(六)赛后管理。比赛结束后,不得将比赛涉及的用品用具及资料带出赛场。

(七)其他。参赛选手须按时检录。检录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场参赛权。

八、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内应设置满足报名代表队的竞赛环境。

(二)一个参赛队3个机位并配置 3台电脑。

(三)竞赛场地内设置裁判席、仲裁席、技术支持人员专席等,便于竞赛全程的观摩、监督和裁判等相关工作。

(四)竞赛场地内设置背景板、宣传横幅等,营造竞赛氛围。

(五)局域网络。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安装千兆交换机。网线与电源线隐蔽铺设。采用独立网络环境,不连接INTERNET,禁止外部电脑接入。

(六)采用双路供电安全保障。采用统一的杀毒软件对服务器进行防毒保护。屏蔽竞赛现场使用的电脑USB接口。

(七)设置安全通道和警戒线,确保进入赛场的大赛参观、采访、视察的人员限定在安全区域内活动,以保证大赛安全有序进行。

九、技术规范

(一)教育部2022年发布《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

(二)人社部202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

(三)2023年12月31日已经开始在一般企业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

(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五)2023年12月31日已经开始实施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管理会计应用指引》。

(六)2023年12月31日已经开始实施的会计、金融、税务等财经类法规、制度等。

(七)特殊情况以大赛规程和赛前说明会确定为准。

十、技术平台

(一)竞赛使用设备、用具及软件

1.竞赛平台由赛务模块、答题模块和评分模块三部分组成,为B/S网络结构,安装在服务器上后,考生机可通过谷歌浏览器100以上版本访问进行操作。采用“新道财务数字化训赛平台”为竞赛平台。

2.赛场每台位配置计算机3台。

3.数据服务和应用服务部署在一台物理服务器上,同时使用两套,再分别进行双机热备。

服务器数量:4台;系统配置:CPU:4颗Quad Core(八核) 2.0G以上;内存:64GB以上;硬盘:4块硬盘以上,每块容量300G以上,搭建成RAID10;网卡:千兆网卡;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2012 R2 64位。

数据库:MySQL5.6.41以上,版本为64位;配备磁盘阵列2台。2个网口主机通道,支持热备份盘和后台RAID重建。office2007以上。

客户端:操作系统:Windows7专业版或旗舰版64位;谷歌浏览器版本100或以上;office2007以上;硬件要求:CPU:酷睿i5 四核2.66G以上,内存不低于8G,硬盘不低于500G,独立显卡1G以上,千兆网卡。

网络系统:(1)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安装2台千兆核心交换机(双机模式)和6台接入交换机(48口),并提供一台核心交换机及4台接入交换机备用;(2)采用地板,网线与电源线隐蔽铺设;(3)采用独立网络环境,不连接INTERNET,禁止外部电脑接入。

视频采集与发布:赛场配置无盲点录像设备,实时录制和显示赛场内竞赛情况。

(二)其他设备  

1. 技术服务设备:赛场配置服务器及网络设备,为赛项提供网络平台技术支持。

2. LED大屏幕显示屏:根据赛场情况设置LED大屏1块,实时滚动显示赛场实况及竞赛成绩。

3. 显示屏:为裁判席配置监视屏,为展示和体验区配置显示屏。

十一、成绩评定

1.裁判员人数:大赛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若干名,负责竞赛现场的裁判工作。

2.竞赛环节均采用系统自动评分进行成绩判定。

3.团队成员在竞赛阶段独立完成竞赛,每人满分为100分,团队满分为300分。

4.竞赛成绩经裁判长、仲裁组组长审核签字后确定。若有异议,经过规定程序仲裁后,按照仲裁结果公布比赛成绩。

十二、奖项设定

团体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四舍五入的形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获奖团队参赛队员获得相应等级证书。

十三、赛场预案

(一)为保障大赛顺利进行,赛项执委会将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竞赛的标准和要求。

(二)按照正式比赛所需的设备进行准备。同时做好预备方案:

1.赛台备用:比赛场地预备2组赛台(每组完整3台主机和3个显示器)作为备用。

2.交换机备用:1台核心交换机及1台24口普通交换机。

3.服务器备用:每场竞赛环节各准备2台服务器,一台主服务器,一台服务器备用,同时,主服务器与备用服务器均采取双机热备,进行备份数据实时同传,主服务器无法启动的情况下可启用备用服务器,恢复同传数据比赛。 

赛项执委会、大赛专家组、技术支持单位将在赛前进行赛场仿真模拟压力测试,4天的单机测试、2次以上压力测试、48小时以上的烧机测试,以确保比赛设备的安全高效。

(三)如选手计算机出现蓝屏、卡顿等故障,可举牌示意,裁判有权暂停该队比赛计时,待故障排除后,恢复竞赛,并对该队进行延时补偿。

(四)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十四、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现代企业云数字服务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 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 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 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 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5. 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二)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三)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应做好保电、消防预备工作,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四)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五、竞赛须知

(一) 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按大赛报名通知和大赛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执行;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在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参赛院校须为参赛队员购买保险。

(二) 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区域。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三) 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并注意仪容仪表整洁、大方。

3.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4.参赛选手请勿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资料与用品。

5.参赛选手应提前30分钟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6.参赛选手应按抽签结果在指定位置就坐。

7.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开始竞赛。在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举手示意,项目裁判长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举手示意。项目裁判长、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如遇身体不适,参赛选手举手示意,现场医务人员按应急预案救治。

8.各参赛选手必须按规范要求操作竞赛设备。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9.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经现场指挥人员发出指令后,方可离开赛场。

10.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四) 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工作人员不得影响参赛选手比赛,不允许有影响比赛公平的行为。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4.熟悉比赛规程,认真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和工作要求。

5.坚守岗位,如有急事需要离开岗位时,应经赛场领导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

6.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如发现其他人员有违反比赛纪律的行为,应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向竞赛组委会反映。

7.发扬无私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提供热情、优质服务。

十六、申诉与仲裁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中相关制度规定,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监督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赛项监督仲裁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