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项通知
关于举办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工程算量(中职组)赛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00:00:00    发布人: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冀土建职教〔202318

关于举办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工程量(中职组)赛项的通知

各有关参赛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下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27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工程量(中职组)赛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土木建筑职业教育集团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协办单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比赛时间为2023615日至616日。请于615下午14:00前至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报到,务必携带参赛选手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生证明、比赛期间内意外保险等材料。

(二)比赛地点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石家庄市东岗路31号)。

乘车路线:6路、快633路、49路、12路、79路、73路、43路、52路、56路省医大一院站下车。

(三)食宿

各代表队可依各自情况,自行联系。

推荐地点:

1.石家庄如家快捷酒店石家庄裕华区翟营南大街482与河北城乡建设学校隔街相望。

地址:石家庄裕华区翟营南大街482号,联系电话:0311-81585088

2.石家庄驿家365连锁酒店石家庄裕华区翟营南大街43,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南行约1公里。

地址:石家庄裕华区翟营南大街43号。

三、比赛内容与规程

比赛内容及规详见《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程量(中职组)赛项比赛规程

四、参赛须知

(一)参赛对象与组队:

参赛对象: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在籍学生。

组队要求:每个学校不超过2支参赛队伍,每队3名选手,不得跨校组队。每个代表队设领队1人,指导教师1-2名,参赛队指导教师需为本校专职教师,领队须由学校中层干部或校级领导担任。

(二)参赛守则

1.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和赛场纪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2.按竞赛的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等候,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3.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场地,须佩带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及身份证,着装应符合比赛要求。

4.参赛选手在候场及比赛期间,均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书籍、电子存储设备、参考资料,比赛期间如发现选手携带上述物品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

5.竞赛结束信号发出,立即停止答题,根据场内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赛场及附近逗留。

6.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竞赛用的仪器设备。

7.如对评委或评审过程有异议,应在24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赛执委会正式提出。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

参赛校须于2023622400前在河北省学生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hbszjs.hebtu.edu.cn/jnds/上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各队须认真核实好参赛选手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此信息将作为赛场考务安排、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的依据。信息一旦上报,不得更改。如因学校上报信息不准,学校自行承担其来的一切后果。

(二)证件、材料要求

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须携带参赛者、身份证参加比赛,无证件者不得参赛。参赛选手住宿必须出具本人的身份证。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未携带身份证的人员不能入住宾馆。

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筹备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敏(0311-8525173313932139339

肖博文(0311-8525115817743867659

附件:2023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程量(中职组)赛项规程

 

河北省土木建筑职业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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