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项规程
2024 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企业云数字服务赛项规程
发布时间:2024-04-18 00:00:00    发布人:迁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4 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赛项规程

 

 

 

 

 

 

赛项名称:         现代企业云数字服务           

英文名称: Cloud digital services for modern enterprises  

赛项组别:            中等职业教育              

 

 

 

、竞赛目的

为充分发挥技能大赛引领专业建设及课程改革的提升作用,促进中职学校会计专业的建设及人才的培养进程,以满足社会对会计技能人才的需求。通过竞赛,检验和展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会计信息化操作技能,引领和促进全省中职学校财经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和调动行业企业关注和参与财经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提升全省中职学校财经职业人才培养水平,深化校企合作、引导教学改革和专业方向调整,探索培养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新途径、新方法。

、竞赛内容

(一)赛项内容

资料模拟制造业企业一个月的40-50笔经济业务,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现行税法(相关财税法规截止2022年71日前),运用记账凭证核算形式,通过竞赛平台完成相关业务处理。

业务处理按要求在总账、工资管理、固定资产、购销存管理、核算、财务报表、纳税申报等模块中完成,操作过程包括初始设置、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编制或生成记账凭证、审核记账凭证、记账、对账并结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纳税申报与电子发票等。要求参赛选手结合竞赛平台操作,由竞赛平台自动评分。比赛总分100分,限时180分钟。

(二)业务范围

1.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2.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核算。

3.短期投资:短期投资取得、短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出售。

4.存货:原材料、在途物资、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存货清查。

5.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取得、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清查。

6.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取得、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处置。

7.长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8.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利润。

9.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

10.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12.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

13.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本年利润。

14.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利润表的编制。

15.成本:要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产品成本核算品种法。

16.纳税申报与电子发票:防伪税控开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队赛。

四、竞赛时间

本赛项比赛时间为180分钟。详见表1。

1 竞赛时间安排表(以正式公布的赛项指南为准)

日期

时间

事项

参加人员

地点

报道日

13:00-15:00

参赛队报到

工作人员、参赛队

报告厅

15:00-17:00

领队会说明、抽签

领导、裁判、各参赛队领队

竞赛日

08:00-08:30

选手检录

工作人员、参赛选手

检录区域

08:30-09:00

选手入场、赛前准备

参赛选手

检录区域

09:00-12:00

企业云数字服务比赛

参赛选手、裁判

竞赛场地

14:00

成绩公示

报告厅

 

五、竞赛规则

(一)竞赛项目规则

1.本赛项为团队赛不得跨校组队,每个学校报名参赛队不超过1支。每支参赛队3名参赛选手、不超过两名指导老师。

2.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学生证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各地代表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4.参赛队在比赛前一天由赛项执委会统一组织熟悉赛场。

5.参赛选手须提前20分钟入场,入场出示身份证。不得私自携带任何软硬件工具(各种便携式电脑、各种移动存储设备等)、技术资源、通信工具。按工位号入座,检查比赛所需竞赛设备齐全后,由参赛选手签字确认方可开始比赛。迟到超过10分钟的选手不得入场。竞赛期间不准出场,竞赛结束后方可离场。

6.竞赛过程中,每个参赛队内部成员不得互相沟通,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讨论问题,也不得向裁判、巡视员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询问与竞赛项目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关的问题,如有竞赛题目文字不清、软硬件环境故障的问题时,可向裁判员询问,但不得影响到其他竞赛选手。

7.竞赛过程中除裁判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外,任何其他非竞赛选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8.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选手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选手本人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9.其它未尽事宜,将在竞赛指南或赛前说明会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二)赛项具体规则

1.选手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考场,检查座位号与抽签号是否相符。在裁判人员指导下输入准考证号。待比赛命令发布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系统自动倒计时。

2.比赛开始后30分钟内选手不得交卷。比赛只允许交卷一次,不能重复交卷,不能随意点击交卷退场按钮。

3.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现行税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处理经济业务。

4.按照比赛系统操作要求,完成初始设置、审核或填制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审核记账凭证、记账、对账并结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防伪税控开票、纳税申报与电子发票等。

5.比赛结束时,将资料和工具整齐摆放在桌子上,经裁判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

现场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提供稳定的水、电和供电应急设备。同时提供所有指导教师休息室1间。

(二)竞赛设备

所有竞赛设备由赛项组委会负责提供和保障,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详见技术平台部分。

(三)竞赛工位

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每个比赛间配有工作台,用于摆放计算机和其它调试设备工具等。

、技术规范

(一)软件技术规范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教职成〔2021〕 2 号)。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发布并实施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

3.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

4.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其它相关财经类法规、制度等。

5.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发布实施的《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场地技术规范

竞赛现场设置竞赛区、裁判区、服务区、技术支持区。

1.竞赛区提供标准竞赛设备;竞赛区的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每个比赛间配置若干工作台,用于摆放计算机和其它调试操作,工作台上面摆放制作工具等。

2.裁判区配置计算机等统计工具,配置摄像机,记录各参赛队的比赛全过程。

3.服务区提供医疗等服务保障。

4.技术支持区为参赛选手提供公用设备等。

5.竞赛现场各个工作区配备单相220V/3A以上交流电源。

、技术平台

(一)硬件环境

类别

描述

服务器

CPU:两颗intel E5-2650v4;内存:128G DDR4-2133

硬盘:4 600GB SAS硬盘 

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2008 64位企业版  ;无光驱。

客户机

CPUintel奔腾G6452.94GHz 双核);内存:4GB DDR3;硬盘 1TB  STAT硬盘,操作系统: win10 64位操作系统。23.8英寸 宽屏显示器,有光驱。

(二)软件环境

类别

描述

服务器

Windows  Server2008 64位企业版;SQL Server 2008数据库;MS Office 2016中文版,含WORDEXCELACCESS);五笔、智能ABC、微软、搜狗拼音等输入法。

客户端

Windows10 64位操作系统;SQL Server 2008数据库;MS Office 2016(中文版,含WORDEXCELACCESS);五笔、智能ABC、微软拼音、搜狗拼音等输入法。

(三)竞赛平台

类别

描述

现代企业云数字服务

比赛系统采用 新道教育财税云平台软件进行初始化和业务处理操作,参赛选手的操作结果均保存在服务器上。评分系统功能包括操作结果的自动评判、成绩采集等。

、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竞赛评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技能考核为主,兼顾职业道德素养综合评定。

竞赛内容

技术要求

评分规则

参考分值

评分方式

初始设置

按照题目要求进行初始置

根据初始设置的内容进行评分

15

系统

会计凭证填制(或生成)

按照题目要求填制、审核或填制原始凭证、编制或生成记账凭证

根据原始凭证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填制或生成的内容(种类、日期、附件张数、借贷方科目、借贷方金额、辅助核算信息等)进行评分

65

系统

凭证审核

按照业务处理要求进行记账凭证审核

根据凭证审核过程进行评分

5

系统

记账

按照业务处理要求进行账

根据记账的过程进行评分

对账和结账

按照业务处理要求进行对账和结账

根据对账和结账的过程进行评分

编制报表

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根据报表项目的设置和生成的数据评分

7

系统

纳税申报与电子发票

防伪税控开票、增值税纳税申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根据财税模块设置和生成的数据评分

8

系统

         

100

 

 ()评分组织与分工

1.参与大赛赛项成绩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受赛项执委会领导。

2.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裁判若干名,负责协助裁判长工作。

3.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对参赛队信息、抽签代码等进行加密;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评定参赛队的现场得分;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作品、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4.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5.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成绩公布方法

赛项成绩在赛项结束后由赛项执委会现场由高到低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大赛成绩进行涂改、伪造或用于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如需使用大赛成绩,应报赛区执委会审批。

十、奖项设置

团体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 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赛场预案

(一)非正常停电
    竞赛现场如出现突然非正常停电的,按下述步骤进行处理:
    1.裁判员提示参赛选手,工作人员提示观摩人员要保持镇静,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2.裁判员提示参赛选手在电源保护装置的有效时间内备份计算机操作数据,并等候处理决定;
    3.必要时,保卫人员开启安全通道,有序疏散现场人员离场;
    4.裁判长视情况决定启动备用电源或延迟竞赛;
    5.现场电力恢复后,由裁判组集体商定根据竞赛内容特点的不同可采用继续比赛、顺延比赛时间、重赛等处理办法。
    (二)竞赛设备故障
    竞赛过程中,如遇竞赛设备故障,按下列程序报告并处理:
    1.参赛选手举手示意,说明故障现象,裁判员、技术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
    2.确因设备无法继续操作,经由裁判员提出申请,报裁判长批准后,予以启用备用设备;
    3.竞赛软件都设置了关键节点的自动备份功能,裁判长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工作人员恢复备份数据;
    4.数据恢复正常后,由裁判组集体商定根据竞赛内容特点的不同可采用继续比赛、顺延比赛时间、重赛等处理办法。
    (三)参赛队员发生意外受伤或急病等情况
    参赛队员发生意外受伤或急病等情况,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处理:
    1.参赛选手举手示意;
    2.现场医务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救治或急送最近医院进行救治;
    3.参赛队其他队员可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协同完成竞赛事项。
    (四)参赛现场出现暴力,人员拥堵,急性传染病人员进入等情况
    参赛现场出现暴力,人员拥堵,急性传染病人员进入等情况,应按下述步骤进行处理:
    1.有关人员迅速向赛项总指挥汇报,并由赛项总指挥向赛项执委会汇报,并由赛项执委会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公共卫生部门及医疗部门,在保证赛场内人员人生安全的原则下,尽量不扩大事态;
    2.根据赛前制定的现场保卫人员的职责范围,以及突发情况应对的赛前演练安排,赛项保卫人员迅速就位,对赛场内除参赛队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有序疏散;
    3.人员疏散后进行现场清理,如消毒,找出突发事件隐患并进行处理等;
    4.进行处理后,在保证参赛队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继续有序组织竞赛。
    (五)暴雨洪灾,火灾等事故
    如遇暴雨洪灾,火灾等事故,应按下述步骤进行处理:
    1.赛项执委会负责与公安,医疗,气象,交通等部门取得联系,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继续竞赛;
    2.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疏散人群,进行应急处理,如使用灭火装置灭掉明火等,必要时封存竞赛现场,停止竞赛;
    3.建场裁判做好参赛选手,工作人员做好观摩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事态不人为扩张。

、申诉与仲裁

大赛采取二级仲裁机制。各赛项设赛项仲裁工作组,大赛执委会设仲裁委员会。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申诉启动时,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诉报告。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提出申诉的时间应在竞赛结束后(选手赛场竞赛内容全部完成)1小时内。超过时效不予受理。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1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市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竞赛须知

 () 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校代表队名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学校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队不得携带任何设备、工具、(包括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等)技术资料。竞赛过程中所需的设备、工具、技术资料全部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4.参赛选手在竞赛开始前一天,由执委会统一安排抽取竞赛工位号,并由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5.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

6.为防止参赛路途及竞赛过程意外的发生,建议参赛队领队、指导老师及参赛选手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指导教师须知

1.各个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及领队不得进入比赛现场指导。

2.指导教师不得在赛场外喧哗,影响赛场纪律。

3.对比赛过程及结果有疑议者,应及时通过领队向仲裁长提出书面申请。

()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参赛选手凭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3.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并签字,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工位上完成竞赛项目。

4.选手比赛时间内连续工作,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及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5.竞赛期间,选手不得提前离开赛场。如特殊原因(如身体不适等)无法继续参赛的,需举手请示裁判,经裁判同意后方可离开赛场。选手离开赛场后不得在场外逗留,也不得再返回赛场。

6.竞赛结束时间到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裁判员记录比赛完成时间。

7.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要求及规定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件,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如单位名称、参赛者姓名等,否则视为作弊。

8.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竞赛期间,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不能进行竞赛的,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设备故障,由裁判组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9.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工作人员须知

1.赛场工作人员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聘用并进行工作分工。

2.服从大赛组委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为赛场提供有序的服务。

3.必须佩带工作人员证件,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

4.熟悉《竞赛规程》,认真执行竞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

5.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6.赛场工作人员要积极维护好赛场秩序,以利于参赛选手正常发挥水平。

7.赛场工作人员在比赛中不回答选手提出的任何有关比赛技术问题,如遇争议问题,需上报执委会。

8.违反规定,给竞赛带来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十四、本竞赛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