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项通知
关于举办2020年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智能硬件开发及应用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9 08:58:35    发布人:河北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印发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北京杰创永恒科技有限公司

二、竞赛事项

竞赛地点: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方兴路88号)

竞赛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12日

三、报到事项

报到时间:2020年4月10日15:30前

驻石院校报到地点: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非驻石院校报到地点:石家庄上东国际酒店(石家庄黄河大道118号),15:00乘车前往学校

四、竞赛日程

4月10日15:30-16:30,领队会,参观实操比赛场地

4月11日8:00-12:00,分组实操竞赛;16:30颁奖典礼

五、参赛条件

1.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个参赛队由1名领队、2名指导教师和3名选手组成,同一学校最多报两支队伍参赛,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2.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内(1995年5月1日后出生)。

3.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因故更换参赛选手或指导教师,须由学校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六、比赛内容和奖励办法

比赛内容:功能电路装配与调试、功能电路PCB图设计、基本任务、沙盘任务等,在竞赛过程中同步考察选手的职业素养。比赛具体规程详见附件1。

本次大赛设团体一、二、三等奖,按参赛队伍数量确定。一等奖占参赛总队伍数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具体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整数,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七、参赛守则

1.参赛队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 参赛选手应提前15分钟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参赛队选手需同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赛证入场,进行检录,抽取顺序号后,须将所有证件交给指导教师,不得带入赛场。参赛选手应按抽签结果在指定位置就座。

3.参赛队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自行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赛项执委会提供),不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

4.各参赛队选手应在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队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

5.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参赛选手按竞赛要求自行决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任务,严禁作弊行为。

6.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操作原因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终止该队比赛。

7. 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开始竞赛。在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应持“咨询”示意牌示意,项目裁判长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持“故障”示意牌示意。项目裁判长、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如遇身体不适,参赛选手应持“医务”示意牌示意,现场医务人员按应急预案救治。

8.比赛期间,参赛队选手连续工作,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参赛队选手休息、饮水和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9.凡在竞赛期间内提前离开的参赛队选手,不得返回赛场。参赛队选手进出赛场不得携带任何与比赛有关的物品。

10.在参赛期间,选手应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生产操作规程。

11.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2. 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结束竞赛后,参赛队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须根据现场裁判的指示进行板卡维修结果以及竞赛报告单的提交,在与现场裁判一起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位。

13.因保密要求,参赛队选手提交的任何文件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参赛者姓名。

14.各参赛队选手需按照大赛要求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15.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16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软硬件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将不予以受理,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赛场专设仲裁工作组受理申诉,收到申诉报告之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17.凡选手自带工具(含笔记本电脑和其他操作工具)故障影响选手比赛的后果由选手自行承担,每个参赛队最多可以携带2台笔记本电脑,请选手确保所携带的笔记本能够可靠正常工作。

八、其他事项

1.此次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5日,有意参赛的院校请在报名截止日前登录“河北省学生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hbszjs.hebtu.edu.cn/jnds/)”(使用说明见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

2.请各位参赛选手务必携带身份证前来,比赛前需核对个人信息。参赛学生需统一着装,但不允许在服装上出现学校名称、考生姓名等泄露身份的标识。

3.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领队及指导教师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4.联系人:李志强,电话:0311-85113169

13833113604

邮箱:305154714@qq.com

 

 

 

附件1:2020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智能硬件开发及应用赛项规程

附件2:河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系统使用手册(学校用户)

 

 

 

 

河北省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2020年1月9日

                                                                 

关于举办2020年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智能硬件装调与应用技能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河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学校).docx

附件1:2020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智能硬件开发及应用赛项规程--终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