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项通知
关于举办2021年“中检邦迪杯”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化工生产技术(中、高职)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00:00:00    发布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1年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0〕46号),计划于2021年4月27-30日举办2021年“中检邦迪杯”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化工生产技术(中、高职)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工生产技术赛项(中、高职)河北省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化工医药职业教育集团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中检邦迪(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竞赛事项

竞赛地点: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方兴路88号)

竞赛时间:2021年4月28日

三、报到事项

报到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15:00

报到地点:石家庄上东国际酒店(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118号)

住宿地点:石家庄上东国际酒店

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四、竞赛日程

4月27日15:00,参赛队统一乘坐班车到学校

4月27日16:00-17:00,领队会,参观实操比赛场地

4月28-29日全天,分组实操竞赛


4月30日返程

五、防疫与安全须知

1.请各代表队及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参加本项大赛的代表队人员须携带72小时内(以核算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河北健康码(绿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1)方可参赛。

2.比赛当天,请各代表队人员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入校。

3.为减少代表队人员与学校人员接触,所有入校代表队人员需根据班车时间统一到报到地点乘坐组委会班车,不允许代表队私自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代表队人员须在学校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到比赛赛场或侯考室,进校后须全程佩戴口罩且指定在地点活动,比赛结束后由班车统一送回报到地点。

4.参赛过程中身体状况出现异常的,大赛组委会将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家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和应急处置等,并提出专业评估建议。

5.参赛选手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比赛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

六、参赛条件

1.以院校为单位参赛,不可跨校组队,每个参赛队由1名领队、2名指导教师和3名选手组成,同一学校最多报两支队伍参赛,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2.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内(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3.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因故更换参赛选手或指导教师,须由学校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七、比赛内容

本次大赛中、高职组分别比赛,比赛具体规程详见附件2和附件3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按参赛队伍数量确定。一等奖占参赛总队伍数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具体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整数,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八、颁奖说明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本届大赛不再举行现场颁奖仪式。各参赛队伍在比赛结束后,即可返程,获奖情况将于比赛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公布。

九、其他事项

1.此次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20日,有意参赛的院校请在报名截止日前登录“河北省学生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hbszjs.hebtu.edu.cn/jnds/)”进行网上报名,并将 “参赛信息回执表”(附件3,若报名两队请分别填表)发到联系人邮箱。

2.请各位参赛选手务必携带身份证前来,比赛前需核对个人信息。参赛学生需统一着装,但不允许在服装上出现学校名称、考生姓名等泄露身份的标识。

3.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选手、领队及指导教师上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4.联系邮箱:2778548638@qq.com

 

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2:化工生产技术赛项(高职)竞赛规程

附件3:化工生产技术赛项(中职)竞赛规程

附件4:参赛信息回执表

B

 

 

河北省化工医药职业教育集团

2021年4月8日

 

 

附件1:

2021年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

化工生产技术(中、高职)技能大赛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河北省新冠疫情防控各项管理条例及疫情期间学校的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人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三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在参赛前14天没有疫情重点地区(包括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旅行史和接触史。

2.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参赛前14天没有发热、咳嗽、胸闷、气短、乏力、呕吐等不适症状。

3.本人已申领河北健康码(绿码),并自觉做好参赛途中防护。

4.本人保证遵守培训举办方以及卫生健康防疫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室内密闭环境正确佩戴口罩,不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

5.本人自愿承诺以上情况,如有迟报、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在学校传播,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单位:(盖章)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