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1年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1 10:06:07    发布人:河北省

冀教职成函〔2020〕46号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河北省2021年职业院校学生

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属职业院校,省级职业教育集团:

为对接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彰显技能大赛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方面的战略地位,培养大批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决定2021年继续举办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省级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及相关单位遴选申报基础上,经省教育厅与职教集团及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确定2021年大赛共设置143个赛项,其中高职组95项(附件1),中职组48项(附件2)。请各有关单位遵循以下要求办好大赛。

一、进一步规范办赛程序

(一)认真筹备。各职教集团和赛项承办学校应按照《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方案》(冀教职成〔2019〕24号)要求,抓紧筹备大赛。

(二)及时公布信息。各职教集团应提前1个月左右在“河北省学生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hbszjs.hebtu.edu.cn/jnds)上公布赛项通知、赛项规程、比赛方式、比赛设施设备、比赛时间地点、比赛内容范围等相关信息,并及时通知到每个职教集团成员单位。

(三)改革赛项出题方式。各职教集团要充分重视大赛赛题研究,要对接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学生技能大赛的比赛内容、比赛方式和评判标准方法,不断改革创新,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水平。

为促进办赛的公平公正,各职教集团需在赛项开赛前2周向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3套大赛平行试题(含评分标准)。省大赛组委会尝试部分比赛用题由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3套平行试题中抽取,于比赛当日通知各赛项组委会。有条件的职教集团可提前2周组织线上或线下赛前说明会或培训,促进各参赛院校的信息对称。

二、充分调动参赛积极性

(一)各职教集团要想方设法办好大赛,使大赛更具开放性和参与性,成为兄弟院校之间交流学习的平台;使大赛更具包容性与和谐性,从而持续调动职业院校的参赛积极性;使大赛更具先进性和引领性,起到推动职业院校课程改革的作用。

(二)各职业院校要充分认识技能大赛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鼓励支持教师带领学生参赛。从2021年起,对面向我国及我省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交通运输、土木建筑等四类专业赛项,同一院校可选派2队(或人)报名参赛;对报名参赛队(或人)少于15队(或人)的稀有专业赛项,同一院校可选派2队(或人)报名参赛;其他赛项同一院校仍选派1队(或人)报名参赛。

三、及时开展国赛选拔

2021年国赛赛项一旦确定,各职教集团要及时做好国赛选拔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名额等,推荐团队或个人报名参加国赛。

    (一)若省赛项目与国赛项目一致,视情况,省赛可与国赛选拔合二为一,也可完成省赛后择机进行国赛选拔。

    对已经完成省赛的赛项,有关职教集团组织进一步选拔时,需参照省赛成绩,确定进入选拔赛名单。一般进入选拔赛的参赛团队或个人数量不超过3个,且来自3个不同学校。

(二)对未设置省赛的国赛赛项,请有关职教集团组织选拔赛,选拔赛方案需在赛前报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备案确认。如时间来不及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举办选拔赛,各有关职教集团也要负责组织做好参加国赛选手或团队的推荐及报名工作。要根据集团成员单位(院校)的申报情况和院校实际情况,或组织选拔赛、或直接推荐申报院校团队或个人参加国赛。

    (三)若只有1个或无学校申报的“特别赛项”,有关职教集团可根据学校情况和意愿积极动员或指定团队及个人报名参赛,切勿空缺。

(四)各职教集团需向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上报国赛参赛名单,并完成国赛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地址等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职教集团和大赛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思想上的麻痹和松懈。遇到特殊情况可停办比赛,并及时通知到每个职教集团成员单位,报省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附件:1.2021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赛项一览

       表(高职组)

     2.2021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赛项一览

       表(中职组)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