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河北省职业院校2021年酒店服务(中职)技能大赛的通知、赛项规程及题库
发布时间:2021-09-22 00:00:00    发布人:河北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

河北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文件

冀旅集团技赛〔2021〕 9 号

 

关于河北省职业院校“酒店服务(中职组)”2021年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参赛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方案》的通知”(冀教职成【2019】24号)与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举办河北省2021年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0〕46号)文件精神,2021年河北省职业院校(中职)酒店服务技能大赛,由集团和石家庄旅游学校承办。现将2021年河北省职业院校(中职)酒店服务技能大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旅游协会

二、承办单位:河北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

              石家庄旅游学校

协办单位:河北省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培训分会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三、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平台

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9月30日

平台:河北省学生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hbszjs.hebtu.edu.cn/jnds)按照要求填报。

(二)报到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0日12:00前

地点:另行通知

(三)领队说明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0日16:30—17:30

     地点:石家庄旅游学校

地址: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天泽大街68号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1年10月20-22日

比赛地点:石家庄旅游学校

(五)理论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6:30—17:30

  1. 比赛内容与规程

    河北省职业院校(中职)酒店服务技能大赛竞赛内容包括专业理论测试、现场操作和专业英语测试三部分内容,重点关注选手操作技能水平以及操作过程中的职业礼仪与职业规范。

    现场操作包括餐饮服务、客房中式铺床和开夜床、仪容仪表展示等内容。

    比赛规程:详见附件1。

  2. 参赛对象与组队要求

    本赛项为个人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由1名选手和1名指导教师组成,指导教师须为本校教师,不得跨校组队。每所参赛学校限报6支参赛队,每校设领队1人,领队须由专人担任,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比赛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通知大赛执委会,并于赛项开赛前5个工作日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3. 奖项设置

    本赛项奖项依据冀教职成【2019】24号文件设置个人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

  4. 参赛须知

    (一)领队和指导教师须知

    1.熟悉竞赛规程,妥善管理本人员的日常生活及安全,遵守并贯彻执行大赛组委会各项规定,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2.组织参赛选手按照比赛日程安排准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3.参赛队领队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大赛联络。

    4.注意核实报到时领取的各种资料,如竞赛指南、选手参赛证、领队证、指导教师证、观摩证等。

    5.遵守大赛规则,竞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评委。

    6.大赛期间可凭组委会颁发证件进入观摩区,未经允不得进入正式大赛场地。

    7.不得在赛场及周围大声喧哗,违者逐出现场。

    (二)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大声喧哗,影响现场秩序。

    2.正式比赛时,选手只贴台号入场。

    3.比赛时,选手要听清口令,在裁判正式宣布比赛开始之后才可操作,提前开始成绩无效。

    4.比赛时,选手必须自觉遵守比赛纪律和比赛规则。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他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场地,不得中途退场。若有违规、违纪、舞弊、冒名顶替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

    5.选手的言行举止要文明,不得以口头或文字等方式诋毁、谩骂其他方,违者轻则提出警告,重则取消比赛资格,并逐出比赛现场。

    6.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保证自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7.选手在现场比赛结束后,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8.选手应注意合理饮食和良好休息,如大赛过程中由于个人因素无法继续参赛,视为弃赛。

    (三)申诉与仲裁

    1.申诉范围

    参赛队对有失公正的评判,因场内设备故障而导致的比赛中断,赛场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诉。因迟到、证件不全等导致无法参加比赛的,不在申诉范围之内,将不予受理。

    2.申诉时效

    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 2 小时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5. 参赛须知

  6. 比赛以院校为单位组织参加,每所院校限报6名学生。

    (二)参赛院校请于2021年9月30日24:00前登录“河北省学生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hbszjs.hebtu.edu.cn/jnds)按照要求填报学生参赛报名基本信息,逾期平台关闭,无法报名。

    各队须认真核实好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此信息将作为赛场考务安排、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的依据。信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如因学校上报信息不准,学校自行承担其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选手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比赛,无上述证件者不得参赛。

    参赛选手住宿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未携带身份证的人员不能入住酒店。

    比赛期间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赛单位领队、辅导教师、学生均需出示绿色健康码、行程码,并配戴口罩,体温高于37.3度者不得参赛(是否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五)各参赛单位须为参赛选手、领队及指导教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解决。参赛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7. 联系方式

    1.报名与赛项技术咨询:石家庄旅游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1-83708837   0311-83708832

    手机:13833113119

    2.河北省旅游职教集团秘书处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314-2375771

    手机:13733341031

     

     

    河北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