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 课题结项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 来源: 浏览次数:0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省属职业院校:
根据《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完成研究计划任务且在结项时限内(见立项通知)的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
二、提交材料
结题鉴定材料包括:结题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主件(研究报告)、成果附件(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等。课题结题材料按照材料装订格式模板顺序要求扫描(保存)成一个PDF文件(带章),以“课题编号+主持人姓名”命名。
三、工作安排
1.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研究室或职成教处(科)统一组织所属中职和高职院校的结题初评工作,并将本市结题申请汇总表(excel格式)(文件名“××市结题汇总”)和结题材料电子版按中职和高职分别打包(文件名“××市中职结题+数量” “××市高职结题+数量”)于 2022年3月20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省部属职业院校自行组织初评工作,并以院校为单位直接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同上,文件名分别为“××校结题汇总”“××校结题+数量”)。暂不受理个人结题申请。
2.附件材料均可在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网站的“科研项目”栏 (http://hbszjs.hebtu.edu.cn/a/kyxm/)下载。
联系人:庞世俊0311-80787935
E-mail:hbzjs@ hebtu.edu.cn
附件:1.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2.结题鉴定申请书
3.研究总报告框架结构
4.中期检查报告表
5.开题报告表
6.材料装订格式模板
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
2021 年12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