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项规程
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司法技术赛项(高职组)赛项规程
发布时间:2024-12-15 12:25:02    发布人: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5年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司法技术赛项(高职组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Z087

赛项名称:司法技术

赛项组别:高职学生组

赛项归属专业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旨在落实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建设数字中国”战略,协同推动法治和数字化的深度融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赋能经济社会和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引领教学改革

通过司法技术技能竞赛检验、展示高职院校公安与司法相关专业教学改革成果以及学生岗位通用技术与职业能力。引领职业教育“三教”改革,提高现代司法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现代信息数字化司法人才高质量就业、服务稳定社会发展。

(二)强化专业建设

赛项衔接国家司法技术类、公安技术类高职相关专业教学标准,涉及“狱侦情报工作实务”“现场勘查技术”“狱内案件侦查实务”“笔迹鉴定技术”“文件鉴定技术”“手印鉴定技术”“数字取证技术”“监所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计算机网络攻击与防护”“信息安全管理实务”等课程,赋能相关专业群“信息化、标准化、数字化、国际化”建设规划,实现中国特色高水平现代化专业的建设。

(三)促进产教融合

赛项基于司法技术领域主流技术设计,通过司法、公安行业专家与院校教育专家紧密合作,完成竞赛内容向教学改革的成果转化,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科教融汇的教产融合的赛事创新。

()考核重点

竞赛重点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模块一:司法技术技能素养(分数占比 20%

考核形式: 主要考察司法鉴定、现场勘查、安防技术、信息安全等技术等理论技能的客观题。

任务 1:单选题,考核司法鉴定、现场勘查、安防技术、信息安全等技术等理论技能。

任务 2:多选题,考核司法鉴定、现场勘查、安防技术、信息安全等技术等理论技能。

任务3:判断题,考核司法鉴定、现场勘查、安防技术、信息安全等技术等理论技能。

模块二:物证检验技能(分数占比 40%

考核形式:主要考察文件鉴定、痕迹鉴定、数字取证等司法鉴定岗位的职业技能,选取司法鉴定仿真案例,模拟办案。

任务 4:手印鉴定技术,考核分析研判指印、寻找发现细节特征的能力。

任务5:印章印文鉴定技术,考核分析检验印章印文, 采用特征比对法、重叠比对法、画线比对法制作检验图表的能力。

任务6:笔迹鉴定技术,考核依照技术标准规范进行笔迹检验,制作笔迹鉴定图表和鉴定意见书的能力。

模块三:监所安防技能和信息系统运维技能(分数占比 40%

考核形式:主要考察系统安全和信息系统运维岗位的实操技能,使用模拟器和虚拟机模拟真实系统安全运维操作。

任务7:司法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主要考核学生在真实环境下按照等保要求安全架构、渗透测试、攻防实战、电子取证、基于Windows平台进行数据恢复等司法信息安全领域的核心技术技能。

任务8:网络安全运维技术运用,主要考核网络中软硬件的安全配置,内容主要涉服务器的安全加固、防火墙的配置与维护等工作。

任务9:监所信息管理系统安全攻防,主要考核对监所各主要信息化系统的人、事、物、地的关联关系掌握情况。内容主要涉信息系统、功能系统、网络系统、硬件系统、软件系统的合理性与安全性渗透等技能。

任务10:监所WEB系统安全攻防,主要考核对监所各WEB站点系统的运维与渗透能力。内容主要涉及WEB站点的中间件系统、后台管理系统、代码审计系统的运维与渗透等技能。

() 赛项模块、比赛时长及分值配比如下表

1竞赛具体内容表

序号

内容模块

具体内容

说明

模块一

司法技术

技能素养

司法鉴定、现场勘查、安防技术、信息安全等理论技能

单选、多选、判断;

150道题。

模块二

物证检验

物证鉴定技能

涵盖手印鉴定技术、印章印文鉴定技术、笔记鉴定技术、检验分析、检验图表和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制作分析等实务操作。

模块三

监所网络安全和信息系统运维

技能

监所信息管理系统安全攻防

监所安防设备的配置及管理;服务器的渗透测试和系统故障数据恢复、网络取证技术、数据挖掘和关联分析、系统安全配置和防火墙配置、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与攻防等实务操作。

()学生组竞赛分值权重和时间分布

2竞赛分值权重和时间分布一览表

序号

具体内容

比赛阶段

权重

竞赛时间

模块二

物证鉴定技术

阶段二

40%

200分钟

模块一

司法技能素养

阶段一

20%

240分钟

模块一和模块三同时进行

模块三

监所网络安全和信息系统运维

阶段三

40%

四、竞赛方式

(一)学生组竞赛组队

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报名参赛队不超过2支。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设队长1名)和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组成。

(二)竞赛赛卷

1.由专家组长提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通过,组建命题专家组。

2.命题专家组负责本赛项的命题工作。

3.本赛项为非公开赛卷。

4.本赛项通过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指定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竞赛学生组样卷。

五、竞赛流程

(一)日程安排

比赛限定在1天进行,比赛场次为2场,赛项竞赛持续时间约为7小时20分,时间为竞赛第一日上午830-11:50,下午13:00-17:00。具体安排如表3所示。

3学生组竞赛日常安排

日期

时间

事项

参加人员

地点

1220

09:00-12:00

参赛队报到

安排住宿,领取资料

工作人员、参赛队

干警培训部

14:30-15:30

裁判工作会议领队会

裁判长领队

裁判员、监督组

会议室

15:30-16:00

参观赛场

各参赛队领队

竞赛场地

16:00-17:00

开幕式

各参赛队

会议室

1221

07:40

裁判、选手进入比赛现场

选手、裁判长、现场裁判

竞赛场地

07:50-08:00

选手检录

检录裁判

竞赛场地

08:00-08:15

选手抽签

一次加密确定参赛号

二次加密确定工位号

参赛选手、加密裁判

竞赛场地

08:15-08:20

裁判长宣读比赛纪律

参赛选手、现场裁判

竞赛场地

08:20-08:30

选手检查比赛环境

现场裁判发放赛题

参赛选手、现场裁判

竞赛场地

8:30-11:50

第一阶段正式比赛

参赛选手、现场裁判

竞赛场地

12:00-16:30

一阶段成绩评分

评分裁判、解密裁判、裁判长专家、监督

竞赛场地

12:00-13:00

午餐

裁判、志愿者

竞赛场地

13:00-17:00

第二阶段正式比赛

参赛选手、现场裁判

竞赛场地

17:00-19:00

二阶段成绩评分,成绩汇总公示

评分裁判、裁判长、

专家、监督仲裁

竞赛场地

19:00-19:30

成绩发布会

裁判长、监督、参赛选手、领队指导老师

会议室

备注:1221赛程分两组进行,第二组进场检录后,第一组才能离场。

(二)学生组比赛流程





1竞赛流程图


六、竞赛规则

(一)竞赛报名

1.各高职院校按照大赛组委会规定的报名要求,通过“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报名系统”报名参赛。

2.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含职教本科)和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在校生。每组可报1-2名指导教师。

3.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报名参赛队不超过2支。

4.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比赛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学校在赛项开赛前3个工作日出具书面说明,并按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经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予以更换。

(二)熟悉场地规则

1.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场地,熟悉场地时限定在指定区域,不允许进入比赛区。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时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入场规则

1.参赛选手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赛场检录区集合。

2.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进行核对。参赛选手须提供参赛证、身份证、经学校注册的学生证,证件上的姓名、年龄、相貌特征应与参赛证一致。

3.裁判检验参赛选手的工具、量具及书写物品,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纸质材料等物品,检查合格后进入赛场抽签区。

4.上午和下午分别的一次加密选手按检录顺序号依次抽取参赛编号,二次加密凭参赛编号抽取比赛工位号,然后在相应的比赛工位号区域外等待;在裁判长的指令下统一进入抽取的比赛工位号区域内就位。

(四)赛场规则

1.选手进入赛场后,必须听从现场裁判的统一布置和指挥。

2.分发比赛任务书后,选手可分析比赛任务,摆放工具、清点检查器材,但不可进行比赛任务的操作。

3.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才能动手进行竞赛比赛任务的操作。

4.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警示。

5.比赛过程中若有任务书字迹不清问题,可示意现场裁判,由现场裁判解决。若认为比赛设备或元器件有问题需更换或耗材需要补充,应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填写更换设备或元器件、耗材名称、规格与型号、更换原因、更换时间等并签比赛工位号确认后,由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予以更换。更换后经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检验并将结果记录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中并由选手签比赛工位号确认。

6.需要通电检查或调试设备时,应先报告现场裁判或技术人员,通电前的安全检测合格、获允许并派人监护后,才能通电检查或调试。

7.经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检验,确因设备、元器件故障或损坏而更换设备或元器件者,从报告现场裁判到完成更换之间的用时,为比赛补时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8.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工位,除本队参赛选手外,不得与其他参赛选手和人员交流。因故终止比赛或提前完成比赛任务需要离场,应报告现场裁判,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填写离场时间、离场原因并由现场裁判签名和选手签工位号确认。

9.第一阶段比赛结束,选手应停止操作并退到工位区域外。

10.第一阶段比赛结束,需要补时的选手在现场裁判宣布补时操作开始后,补时选手开始操作;现场裁判宣布补时时间到,选手应停止操作。

11.比赛过程中,严重违反赛场纪律影响他人比赛者,违反操作规程不听劝告者,越界影响他人者,有意损坏赛场设备或设施者,有意关闭/删除比赛服务器软件者,经现场裁判报告裁判长,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后,由裁判长宣布取消其比赛资格。

(五)离场规则

1.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示一次比赛剩余时间。

2.比赛结束信号给出,由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

3.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时,选手应停止竞赛任务的操作。竞赛任务书、图纸、赛场记录表等整齐摆放在工作台上,不能带出赛场;工具、试题作答的文具等,保持现状,不需整理。

4.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后,现场裁判组织、监督选手退出工位,站在工位边的过道上。

5.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后,参赛队长按比赛工位号顺序向现场裁判提交比赛的答案,并由现场裁判和选手双方确认及将文件的数量和总的大小记录在提交答案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中,然后由选手签比赛工位号确认。

6.裁判长宣布离场时,现场裁判指挥选手统一离开赛场。

7.选手离场后,到指定的休息场所用餐、休息、等待评定比赛成绩。

(六)成绩评定与管理规则

1.成绩管理的机构及分工

成绩管理机构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裁判在大赛裁判库中随机抽取,监督组和仲裁组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分工、裁判评分审核、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等工作。

2)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检录裁判可由承办校的工作人员来承担,但需要接受监督组的监督)

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抽签,对参赛队信息、抽签代码等进行加密;

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进行现场执裁的工作;

评分裁判:负责按评分细则评定成绩。

3)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4)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管理流程

 

 

 

 

 

 

 

 

 

 

 

2 成绩管理流程图

3.比赛成绩评定

1)结果评分

由评分裁判依据评分表,对参赛队所提交的答案(结果性评分)和系统自动统计的数据(机考评分)进行评分。

2)违规扣分

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比赛成绩中扣分:

在完成比赛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损坏比赛设备,不影响他人比赛,从比赛成绩中扣10分;影响他人比赛,从比赛成绩中扣20分。

4.解密

裁判长正式提交工位号评分结果并复核无误后,加密裁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对加密结果进行逐层解密,形成成绩表,并由裁判长、监督员签字确认

5.成绩公布

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得分结果汇总,经裁判长、监督员和专家组长及巡视员签字后,在成绩发布会上公布。

七、竞赛环境

竞赛工位内设有操作平台,每工位配备220V电源,工位内的电缆线应符合安全要求。每个竞赛工位面积≥5㎡,有≥1.4m高度的分隔装置,确保参赛队之间互不干扰。竞赛工位标明工位号,并配备竞赛平台和技术工作要求的软、硬件。环境标准要求保证赛场采光(大于500lux)、照明和通风良好;每支参赛队提供一个垃圾箱。

八、技术规范

本赛项涉及主要有以下11项国家标准,参赛队在实施竞赛项目中要求遵循如下规范。

4 技术规范一览表

序号

标准号

中文标准名称

1

GB/T 37231-2018

《印章印文鉴定技术规范》

2

GB/T 37234-2018

《文件鉴定通用规范》

3

GB/T 37239-2018

《笔迹鉴定技术规范》

4

GB/T 37238-2018

《篡改(污损)文件鉴定技术规范》

5

SF/Z D0202001-2015

《文件上可见指印鉴定技术规范》

6

GB/T 29360-2012

《电子物证数据恢复检验规程》

7

SF/T 0014-2017

《全国监狱信息化应用技术规范》

8

GB/T 36643-2018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威胁信息格式规范》

9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10

GB/T 20272-2006

《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11

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 求》

九、技术平台

竞赛设备一览表

5 竞赛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参考型号

1

明镜数字司法技术竞赛平台

1

米好信安 MJDJ-TCS

2

PC

3

3台:多核CPU,主频 ≧ 3.5GHZ, ≧四核心八线程,内存 ≧ 16GB,具有串口或者配置USB转串口的配置线,支持硬件虚拟化;

 

(二)竞赛软件

提供个人计算机(安装Windows操作系统),用以组建竞赛操作环境,并安装Office等常用应用软件。

6 竞赛应用软件一览表

序号

软件

介绍

1

Windows 10

操作系统

2

Microsoft Office 2016/2019

文档编辑工具

3

VMware 15或以上版本

虚拟机运行环境

4

Visio

2010 及以上版

5

Winhex

V16.0

6

Photoshop

CS6

7

Parrot Security Edition

5.2

8

超级终端 SecureCRT/putty

设备调试连接工具

提供渗透测试机和靶机虚拟机环境。

7 渗透测试机与靶机一览表

序号

软件

介绍

1

Windows 7 \Windows 10

Windows客户机操作系统

2

Windows Server

2003\2008\2010\2012\2016\2018

Windows服务器操作系统

3

Ubuntu\Debian\Kali

渗透测试机操作系统

4

Linux CentOS

Linux服务器操作系统

十、成绩评定

(一)评分文件

1.学生组评分标准

竞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标准注重考查参赛选手以下各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8学生组竞赛评分标准表

竞赛阶段

竞赛任务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方式

第一阶段

物证检验技术

物证鉴定技术

40%

结果评分-客观

人工评分

第二阶段

司法技术技能素养

单选、多选、判断

20%

自动评分

监所安防和信息系统运维技能

监所信息管理系统安全攻防

40%

自动评分

人工核验

 

2.评分表

评分表根据赛项评分标准,由命题专家在拟定比赛任务书时拟定,裁判根据评分表对选手的比赛成绩进行评定(评分表见样题)。

(二)评分方法

评分裁判评分过程中,对第一阶段比赛答案进行背对背评分,成绩一致方可进行统计,产生答案提交文档号的各项成绩;并导出系统自动统计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机考评分成绩。

(三)成绩审核与产生

1.评分裁判小组应统计各个比赛工位每个评分项目中的得分,对项目成绩进行复查审核。并连同系统自动统计的机考评分成绩一并提交裁判长。

2.裁判长统计各个比赛工位上午比赛的各个评分项目得分,产生每个工位的上午比赛的得分。

3.裁判长分别对上午和下午比赛成绩经复核无误,由加密裁判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解密。

4.裁判长按参赛队合并上午和下午的比赛得分,得出各参赛队的总得分(竞赛成绩)。

5.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成绩抽检复核,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6.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十一、奖项设定

(一)参赛选手奖

学生组根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实际参赛队数量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

(二)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参赛队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

十二、赛场预案

承办院校负责编制车辆安全措施应急预案、食品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火灾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伤害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设备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电力供应事故紧急处理预案等。对处理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进行事先演练,确保赛项顺利进行。

各参赛院校赛前要对选手进行计算机、网络设备、工具等操作的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操作的宣讲,确保每个队员能够安全操作设备后方可参加比赛。裁判长在比赛前,宣读安全注意事项,强调用电安全规则。

(一)消防预案

承办院校负责赛场、师生入住酒店的消防环境等检查,做好赛场和酒店的应急疏散预案,确保竞赛期间师生安全。

封闭赛场前,由赛点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含安保组成员)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消防检查,包括消防栓方位、配备灭火器的检查,在使用上是否进入良好状态,不许出现消防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竞赛期间,任何人发现火情,选手等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工作技术人员要立即采取切断电源等措施妥善处理,防止火势蔓延。

在场工作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赛点领导小组成员、安保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赛点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达到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为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所有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二)供电预案

安装在线UPS:采用UPS防止现场因突然断电导致的系统数据丢失,额定功率3KVA,后备时间2小时,输出电压230V±5%V;市电采用双路供电。

(三)医疗预案

承办院校须安排专职医护人员做好比赛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休息床等的准备工作。

在比赛场地的适当位置设置急救医疗点,救护用器械及设施、药品和医护人员,并有醒目标志,确保通讯畅通(通过裁判长)。

当赛场内有人员发生病情时,场内医护人员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进行现场救护;如需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就近送医院继续治疗,并通知领队和指导教师。

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按照承办院校的各类突发情况预案和应对工作,做好比赛期间的各类突发情况预案和应对工作。

(四)设备预案

预留至少10%的备用PC和各种设备,当出现设备掉电、故障等意外时经现场裁判确认后由赛场技术支持人员予以更换。

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掉电、故障等意外时,现场裁判需及时确认情况,安排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处理,现场裁判登记详细情况,填写补时登记表,报裁判长批准后,可安排延长补足相应选手的比赛时间。

(五)赛题预案

采取比赛试题AB卷,内容、题量及其难度和得分权重基本相当。

比赛前日,在领队会上,监督员的监督下,裁判长随机抽取采用试卷;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命题专家组打印装订比赛试题,并由监督员保密存放。

未被抽取到的比赛试题卷则为备用试题卷。

十三、赛项安全

赛项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项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赛项规程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大赛期间,承办单位应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并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参赛选手进入工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二)生活条件

比赛期间,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承办单位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提供宿舍的学校负责。

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保障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参赛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参赛队时,须安排除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以外的随行人员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参赛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专家组长,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场工作人员违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代表队名称。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学校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缺员比赛。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各参赛队统一安排参加比赛前熟悉场地环境的活动。

5.各参赛队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上举行抽签仪式抽取场次号。

6.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7.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二)指导老师须知

1.各指导老师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指导老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2.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和指导老师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3.指导老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领队和指导老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秩序,服从裁判的管理。

2.参赛选手应佩戴参赛证,带齐身份证、注册的学生证。在赛场的着装,应符合职业要求。在赛场的表现,应体现自己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职业素养。

3.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保管,不能带入赛场。未经检验的工具、电子储存器件和其他不允许带入赛场物品,一律不能进入赛场。

4.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有影响其他选手比赛的行为,不准有旁窥、夹带等作弊行为。

5.参赛选手在比赛的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的操作。通电调试设备时,应经现场裁判许可,在技术人员监护下进行。

6.比赛过程中需要去洗手间,应报告现场裁判,由裁判或赛场工作人员陪同离开赛场。

7.完成比赛任务后,需要在比赛结束前离开赛场,应向现场裁判示意,在赛场记录上填写离场时间并签工位号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到指定区域,离开赛场后不可再次进入。未完成比赛任务,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终止比赛离开赛场,需经裁判长同意,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填写离场原因、离场时间并签工位号确认后,方可离开;离开后,不能再次进入赛场。

8.裁判长发出停止比赛的指令,选手(包括需要补时的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进入通道,在现场裁判的指挥下离开赛场到达指定的区域等候评分。需要补时的选手在离场后,由现场裁判召唤进场补时。

9.赛场工作人员叫到工位号、在等待评分的选手,应迅速进入赛场,与评分裁判一道完成比赛成绩评定。在评分过程中,选手应配合评分裁判,按要求进行设备的操作;可与裁判沟通,解释设备运行中的问题;不可与裁判争辩、争分,影响评分。

10.遇突发事件,立即报告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按赛场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令行动。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赛项组委会统一指挥,佩戴工作人员标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服务赛场、服务选手的工作。

2.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竞赛场地。如需进场,需经过裁判长同意,核准证件,有裁判跟随入场。

4.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裁判长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竞赛圆满成功。

5.竞赛期间,工作人员不得干涉及个人工作职责之外的事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上述现象或因工作不负责任的情况,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工作,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五)裁判员须知

1.裁判员执裁前应参加培训,了解比赛任务及其要求、考核的知识与技能,认真学习评分标准,理解评分表各评价内容和标准。不参加培训的裁判员,取消执裁资格。

2.裁判员执裁期间,统一佩戴裁判员标识,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3.遵守执裁纪律,履行裁判职责,执行竞赛规则,信守裁判承诺书的各项承诺。服从赛项专家组和裁判长的领导。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始终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4.裁判员有维护赛场秩序、执行赛场纪律的责任,也有保证参赛选手安全的责任。时刻注意参赛选手操作安全的问题,制止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出现。

5.裁判员不得有任何影响参赛选手比赛的行为,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问题,不得指导、帮助选手完成比赛任务。

6.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参赛选手,不能有亲近与疏远、热情与冷淡差别。

7.赛场中选手出现的所有问题如:违反赛场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提前离开赛场等,都应在赛场记录表上记录,并要求学生签工位号确认。

8.严格执行竞赛项目评分标准,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杜绝随意打分;对评分表的理解和宽严尺度把握有分歧时,请示裁判长解决。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9.竞赛期间,因裁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评判结果不真实的情况,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裁判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十五申诉与仲裁

(一)各参赛队对不符合赛项规程规定的设备、工具、材料、计算机软硬件、竞赛执裁、赛场管理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

(二)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三)申诉启动时,参赛队以该队领队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的形式递交赛项仲裁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四)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2小时不予受理。

(五)赛项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大赛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大赛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七)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六、竞赛观摩

本赛项将会设观摩区,使用大屏幕实时显示信息安全攻防对战的进度状况。

十七、竞赛直播

在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下进行。

参赛队进行比赛时,如有关记者需要摄像,应该以不妨碍选手比赛为原则,即不进入比赛核心区,采取中远距离、短时间摄像,不得进行有声采访。

十八、其他

1.参赛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由赛项承办院校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